傳統的營銷模式和商業邏輯很簡單:營銷-廣告-銷售-成交,但這個商業邏輯卻因為商業的環境、時代的發展,特別是互聯網的沖擊和影響,發生了巨大的改變。傳統廣告的成本居高,效果反而降低了,同質化嚴重:
比如以前我打電視和報紙,只需要“花錢投廣告”就可以“銷售成交-賺錢”,那時拼的就是“資本+敢干”,你投的越多,就越賺錢,而現在不行,國內的產品同質化嚴重,產品是“死的”
一個缺少了“精神屬性”的產品是無法滿足“物質消費早已豐富的消費者個性化需求”,這時就出現了第一個環節的“社交”,即產品由功能化物質屬性,轉型升級到“精神化屬性”,這時我們強調的品牌要有“精神”
比如華為任正非、小米雷軍、董明珠。社交化的第一次出現是在“產品品牌由功能性升級到精神屬性。”傳統營銷失效,轉型互聯網新營銷,互聯網營銷從有四個階段:流量為王、粉絲為王、社群為王、社交為王,而每一次升級,都是在解決“參于、分享、互動、榮耀感”,這四點就是“社交化的核心”

基于社群化的電商,什么是群?簡單地理解就是“同類者聚”,社群就是你的公司、社群就是你的賣貨平臺、社群也是你的“提款機”,但是經營社群就更需要系統、團隊化運營,其實社群經濟就是“早期的社交化營銷初級階段”。社群營銷提出一個要求:“參于、分享、互動、榮耀感”,這四點就是“社交化的核心。基于“社群化的電商”仍然在相當長時期內適用。比如,拼多多就是典型的“社群化電商”成功案例。